有时候尊严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付出了劳动成本没有得到该有的报酬

我在外资和国企都做过,外资除了台企这种不尊重人外,日企和美企还是可以的,至少不会无缘无故上了班扣工时不给工资。

但是在国企就遇到过是格力的一全资子公司凯邦电机,除了每天十个小时以外多出来的加班就是义务加班了。

一问班长为什么加了班没有工资就是说没有申请,然后就天天加班都是义务加班,这还是好的,由于我辞工早没有被扣工时,后面辞工的都被扣了10个小时,才15块一个小时,相当于白干了一天,而且是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有次是国定假日加班连三倍工资都没有,而且那个班长说的虽然他不懂劳动法,但是他记得劳动法有条规定是班组需要加班的就要无偿的配合班组加班,这句话只要是人听了都不对劲,虽然无知不是他的错,但是说出无知的话还把其当成真理来用,那就是这个人的人性有问题了,又无知还作恶。